2023年4月28日,中共邯郸市委委员办公室刚发布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通告第一大点(二)小点明确指出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 3 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小编在去魏县办事的路上就遇见了对此充耳不闻、不按规定随意路段、随意选择性执法的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 执法工作规范》中第四章 着装和装备配备第二十七条
执勤警用汽车应当配备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照相机(或者摄像机)、灭火器、急救箱、牵引绳等装备; 而且在治超中检查车辆时,在检查地点的前(200)米、(100)米、(50)米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或警示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在(150米/n)米处发出停车检查的信号并指挥车辆到达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
该执勤交警未按规定设立相关警告标志或警示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协助性执法安全工具,存在很大的执法安全隐患,万一车辆速度过快,未及时驻车,对自身乃至对周边行人车辆都会造成极大的公共隐患危害。
同时,在该执法期间,同样的疑似超载、故意遮挡号牌的车辆,两位交警同志却对眼前来来往往的渣土车视而不见,而且根据现在环保要求,该车还应该覆盖篷布,却对牌照手续齐全不太可能超载的罐车进行拦截,区别对待,难道本地渣土车是有提前打好招呼吗?
渣土车违法乱象,属于各种交通事故高频发生车辆,野蛮驾驶、超载、故意遮挡号牌、滴漏洒等等一些令人发指的行为乱象数不胜数,小编依稀记得曾几何时,在中国新闻名专栏独立调查网刊的第401期,描述为治理渣土车乱象,山东省公安厅采取异地用警,甚至还出动了警用装甲车。在邯郸市委严查期间,两位交警这样任性选择性执法,查小型家用轿车,都对渣土车视而不见,区别对待,是何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国家赋予交警执法权利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证公民的有序生活,而不是“与虎谋皮”,为某些不良事件做“保护伞”,对此相信咱广大群众是最好的监督者,从此不会为“没有关系”而缩手缩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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