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依庄乡农村信用社违规操作放贷
近日接群众反应,邯郸市曲周县依庄乡,农村信用社违规操作放贷。曲周县依庄乡农村信用社,领导是怎么做到的,没有当事人到场签名就可以放贷款?
邯郸市曲周县依庄乡农村信用社,在2015年办理违规操作放贷,导致当事人了征信报告严重逾期,这样的事在曲周县依庄乡农村信用社履职不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信用社《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总则)等法律法规,对于这样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然而,这其中是谁在暗箱操作,主管领导是如何授权呢?难道你们的操作规程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吗?
由此可见,在2015年以来,曲周县依庄乡农村信用社联社存在的这种行为是理所应当的,随便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贷款,这种随意性真的太随意啦!也不知道这种随意给多少带来生活上的被动。这其中有没有什么利益输送呢?
作为曲周县联社的主管领导,工作严重不作为,失职渎职,依庄乡农村信用社的行为造成举报人征信列入黑名单长达八年之久,该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举报人的名誉权、知情权,严重影响了举报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应该如何处罚呢?
望上级领导依法严查,追究此事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