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安徽省亳州市的鞠崇彬,怀着梦想于2010年3月份通过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的林业部门招商引资,到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东头村流转承包土地452亩,注册成立了“鹤壁市福寿堂中药材有限公司”并响应政府号召发展中药材、果树种植及深加工(鹤山红)山楂酒、桑葚酒,并依法办理了林权证,深加工的品牌果酒也在市场上享有了较好声誉。
但是让他始料不及的是,2023年2月16日,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和手续的情况下,鹤山区鹤壁集镇东头村支书冀某某,带领10几人开着钩机、携带油电锯将他公司种植已达13年的山楂林进行粗暴野蛮强行砍伐。砍伐的山楂树、桑葚树等1000多棵,气焰十分嚣张。鞠崇彬立即向区政府各级部门反映此粗暴野蛮强行砍伐山楂果林事件,并向鹤山区公安分局中山派出所报警。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流转合同显示,合同约定合同截止日期到2044年,合同并没有到期,截止发稿,情况出现将近两个月了,砍伐林木问题没有等到解决,领头人员也没有受到相应处罚。当地政府没有给出任何答复,报警没有立案,这中间究竟存在什么原因不得而知。身为外乡人鞠崇彬也是满脸无奈。
假如合同有问题需要伐掉林木,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并取得林业部门的许可证,一个村委会的支书带头无理由无依据的就把种植十多年的上千棵果树砍伐是否违法?当地政府为什么没有作出任何反应?这其中到底存在什么猫腻?一个依法招商引资过来的合法项目被一个村支书就这样毁掉,那么这个镇这个区甚至整个鹤壁市的营商环境是否都会受到影响,试问存在这样问题的地区还有企业和人员敢投资建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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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