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权竟成寻衅滋事,当地警方何以如此“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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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885 | 回复2 | 2023-6-5 21:58: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样的业主可真够倒霉的。

 

长沙宁乡市民老周是当地某楼盘的业主。发现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他和邻居老胡曾多次向当地住建局反映问题,要求该局督促开发商整改解决,历时两年有余,一直未得到满意答复。当两人再次到住建局讨说法时,不仅维权不成,还被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乍看起来,老周他们好像是咎由自取。因为,按照当地住建局工作人员的说法,老周和老胡是身着农村风俗里的披麻戴孝装束冲进住建局办公室的,其行为纯属寻衅滋事。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寻衅滋事者,最轻的处罚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问题是,住建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并不属实。现场视频和证人证言都显示,所谓披麻戴孝纯属子虚乌有。到住建局讨说法时,老周他们并不是一身缟素,老周穿的是米灰色工装,老胡穿的是浅蓝色正装。其间,老周出于“职业习惯”,曾捡起过道里的报纸叠成纸帽戴在头上,试了一下就摘下了。这怎么就成了披麻戴孝?

 

从某个角度看,老周的行为确实不够严肃。可即便如此,也并不应被如此“果断”地判定为寻衅滋事。要知道,治安意义上的寻衅滋事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毫无疑问,当地警方的屁股坐偏了。在此之前,则是当地住建局的屁股没坐正。

 

但凡有点儿常识,都不会把老周他们的行为认定为披麻戴孝。可是,住建局工作人员偏偏不顾常识就这么做了。按照正常的逻辑,如果不是相关工作人员不具备本该具备的常识,那就是故意为开发商“挡枪”。而如此“果断”地为开发商“挡枪”,通常就意味着相关部门已经被“摆平”。

 

可即便如此,当地警方还是“跑偏”了。不看现场画面,不听证人证词,只凭住建局工作人员的一面之词,就仓促认定维权者披麻戴孝寻衅滋事,这也太离谱了吧?

 

好在,老周并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人。被拘七日之后,他和老胡毅然决然地踏上了申诉维权之旅。一番努力之后,当地警方撤销了相关处罚决定。可当老胡他们控告住建局工作人员涉嫌诬告时,当地警方又莫名其妙予以驳回,逼得老胡他们把公安部门告上了法庭。

 

如今,法院已明确认定当地警方的行为违法,可当地警方迟迟不肯给出一个像样的说法。也许,该是上级有关部门出手的时候了。不解决问题而是解决反映问题的人,不主持公道而是偏袒被控诉的人,如此执法无论如何无法容忍。

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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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在线 | 2023-6-8 13:2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让口袋罪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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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在线 | 2023-6-8 13:2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模凌两可,方馒头和圆馒头都能吃,只是形象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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