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州区方艳生为母呐喊:——高墙内的“冤妈妈”何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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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787 | 回复8 | 2023-6-10 22:2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土地承包权受物权法(现已被民法典代替)保护,通过登记予以保护。登记机构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凭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图为方艳生实名呐喊)

           

      《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八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在法律明确强调保护土地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的硬性规定下,村民承包土地的自主权依然大打折扣,甚至还会不遗余力的想方设法对举报人采取“对症下药”的治疗。       

(图为土地调整时村民联合签名,强烈不满)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方寨村二组村民任荣娃,对原村支书方学生(已病故)滥用手中的权力,任意践踏村民土地合法承包权进行举报。在数年的来维权路上,事情没有得到解决,并受到了多次打压,于2023年5月10日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任荣娃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图为对方志成使用的假拘留证)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该判决过了法定上诉期后,其家属才得知消息,判决书还是家属去法院复印的。在通讯、投递如此发达的今天,对此判决家属竟毫不知情。其意欲何为?无法揣度。     

      事情回溯到1998年,该村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结束,于1999年并作了全面调整,此次调整后,承包权期限为30年。也就是说,在30年内不再调整。     

      可是,在2001年期间,原村支书方学生在不顾国家的法律、政策、民意之下,擅作主张,一意孤行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土地调整对于零散地、机动地未纳入范畴,而是专挑承包地,导致任荣娃所在组的村民怨声载道。 

(图为刑事裁定书)

   

      在任荣娃维权的过程中,历经被关押了9次,长达100余天;其夫(方志成)之死更是蹊跷(在后续追踪中再作将详细报道)。     

      2014年期间,当地有关部门决定补给任荣娃家土地5.7亩。然而,这一决定犹似竹蓝提水――一场空!在似水流年中消失。 

(图为荒唐的《息访息诉》)

   

      出于意料之外的是,早在2005年3月份,农业部就转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是稳定农村、发展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把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全面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根本法律依据,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土地承包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各级农业部门的干部要加强学习,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自觉地贯彻执行法律。      然而,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却没有依法解决任荣娃的土地方面,令这位弱势群体中一员的她饱经沧桑。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3)鄂0607刑初81号显示:被告人任莱娃寻衅滋事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0日作出(2023)鄂0607刑初81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二十三面倒数第十四行书写的“2020年1月2日,方寨村委会以困难救助资金的名义付给任荣娃56441.01元,连同本院赔偿其丈夫方志成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23558.99元,共计给付任荣娃8万元”;现更正为“2020年1月2日,方寨村委会以困难救助资金的名义付给任荣娃56441.01元,连同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赔偿其丈夫方志成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23558.99元,共计给付任荣娃8万元”。

 

 

微评:切莫颠覆了“忠于事实真相”   

 

       就任荣娃敲诈勒索罪一案而言,有明显的违背了客观主导,其八万元的来源有凭有据,况且法院事先也作了裁定。对司法理念和信仰,那就必须是“忠于事实真相”,来求得司法公正,顺应于公序良俗。

      法治是什么?法治是遵循信仰和正义的规律;法治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石;法治是推动民主进程的标本;法治是为黎民百姓谋福祉的恩泽之源;法治是治国不紊的鸿猷之策……。     

      在本案中,敲诈勒索罪实属牵强附会,没有“恰如其分”的含量存在。经不起实体推敲和逻辑分析的案子,注定就是冤假错案。     

      以上访要挟国家机关给付财物行为不能以敲诈勒索定罪”结论的,并非是某个人的意见,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没有异议。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正式发文,仅作为内部指导传达至个别法院。据笔者了解,目前这项政策尚未改变。对此,笔者也只能点到为止。     

      正是因为个别法院直接或者间接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内部指导,才有一些重审甚至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例出现。

      四川有一个案例,就能足以证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泸刑再终字第1号被告人罗某某、陆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再审宣告无罪。     

      那么,针对任荣娃一案,悃愊请求高层政法界、司法界的高度重视,同时呼吁在再审时,本着以实事求是,“忠于事实真相”的原则而弘扬司法公正。笔者与所有关注本案的公众一道,共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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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恒 | 2023-6-10 23:32: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政府官员无耻的所作所为,打击陷害访民,武汉市青山区八吉府街道办今年的3月份也想以这样的方式陷害我,给我4万元说维稳费补贴我没有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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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圆子wzl | 2023-6-11 07: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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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 | 2023-6-11 07:45: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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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 | 2023-6-11 07:46: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支持楼主,支持楼主,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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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le | 2023-6-11 09: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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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2023-6-11 12:0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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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珍 | 2023-6-11 12:45: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官员栽赃陷害,用假逮逋证就让人坐几年牢,并旦使人至死,没人去管,而老百姓遭到陷害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要被关起来,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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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 2023-6-11 22:0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政府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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