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我想每个人都不陌生,作为国内知名的大银行,我们生活工作中经常会和这个银行打交道。
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范围内也是开设了众多分行。可没想到,现实中居然有人花了四千块钱建设了一个“假建行”,并以此进行敛财。
最终就连民警看完都感慨,这假建行也太真了!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5年在山东省临沂市有个村庄叫作艾曲村,这里生活着一个村民叫张某。
张某本来是一个生意人,很有经商头脑,但随着那几年经济状况不好,他的工厂也面临着倒闭。
但是因为各种抵押换取贷款的方式都行不通了,于是张某在一个“高人”的指点下,打算铤而走险干一票大的来缓解自己资金链的紧张。
他发现艾曲村是没有正规银行的,村民们如果想存钱必须去五公里外的镇上。
于是他想到,自己要是开一家银行,是不是就会有大批村民将钱存到自己这里?那么自己的工厂不就有救了吗?
说干就干,于是他租下了一个门头,定制了一个中国建设银行的门头,门口还悬挂着“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牌子。
而不只是外表和银行相像,甚至在内部他也找人以银行的陈设原方原样仿照了同样的装潢,柜台、打印机、点钞机、电脑应有尽有。
他又找了几个大学生告知银行招聘,可以给她们内推的机会,这些大学生不疑有他真的以为天上掉馅饼,自己找到了在银行的体面工作。
开业那天,村民们都惊奇于自己所在的小村庄居然有一家这么体面的建设银行,于是纷纷将自己的钱存进“银行”里。
可有些人想办理取钱业务时,这个“银行”却总是以设备调试为由,拒绝该项服务。
而后来东窗事发还是因为一位村民将钱存到这家银行后,在县城想取钱时被工作人员发现使用的存折是伪造的。
这位村民赶紧报警,警方听到报警都不敢相信在现在这个时代居然有人敢假冒银行,等他们到达现场调查时更是吃惊于这个银行各方各面比真银行都真!
而那些门头,招牌和装潢加在一起张某只花了4000元。
但假的永远无法成为真的,最终张某被警方抓获,他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律分析
这个案件真的是十足的奇葩,当时案件经过公布后舆论哗然,都认为这种方式居然能够真的骗取到存款。
那么用法律角度来看待这个案件,又会有哪些不一样的理解呢?
首先,张某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义?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伪造银行罪,那么其伪造银行的行为就需要以实际造成的危害来判定罪名。
张某伪造的银行本质上是以银行的名义骗取村民的存款,所以最终他的目的是诈骗他们财产。
那么其罪名便涉嫌触犯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本罪作为一个经济型犯罪,侵害的是公私财产安全,并被刑法所严厉打击,法定刑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可谓是严厉之至。
而张某的行为便是典型的诈骗行为,但其在案发时由于作案时间较短,所以只是骗取到了几万元存款,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存求量刑。
但是其用伪造银行的方式进行诈骗行为,在性质上较为恶劣,众所周知银行是我国的重要金融机构,承担着稳定金融市场的重大责任。
张某对于银行的随意伪造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看作是对于我国金融机构公信力的重大打击,更是对我国金融秩序的冲击。
我想最终在量刑时,法官会考虑到这一点,可能会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