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文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瞒报谎报将从重处罚!!山西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且在血泪矿难之后,加大对煤矿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矿难瞒报事故更应严厉处理!!!近日,接百姓反映:山西焦煤集团岚县正利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井下安全事故,致工人当场死亡事故。
经深入调查,该煤矿存在严重的违规、瞒报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行为,死亡矿工名叫:杨瑞兵,男,39岁,系岚县社科乡普通村人,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许,在井下当班工作期间,在井下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死亡。
关于山西省委和吕梁市委开展安全生产讲话精神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岚县正利煤矿把《安全生产法》当一纸空文“在此,我们希望岚县县委应批示监督监管部门严查:正利煤矿安全事故是否涉嫌瞒报?还是背后涉嫌保护伞?天价赔偿金背后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内幕?同时,强烈呼吁纪委介入调查,深挖背后的“保护伞”!而相比于安全事故的发生,更令人寒心和无法接受的是对安全事故的刻意隐瞒,这既是对死者生命的亵渎,也是对国法党纪的公然挑衅。
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为了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请岚县应急管理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该矿业瞒报死亡事故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