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山西临汾市乡宁县管头镇惠源焦煤有限公司(原卧龙沟煤矿)在2023年6月8日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造成一名矿工死亡,死者王林军42岁家住乡宁县管头镇上善村人。事故原因:在2023年6月8日死者王林军在井下上班期间被井下采煤机当场绞死,事故发生后该矿方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主管单位而是将死者王林军拉至临汾市一家殡仪馆存放,而后和死者家属私下协商赔偿事宜,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以高额580余万元私了。经调查了解得知该煤矿目前手续未完善并未取得正式开采资质,望各职能部门严格核查。面对死亡事故我们不经感叹 惠源焦煤限公司(原卧龙沟煤矿)为何瞒报?企业无非是想逃脱处罚、减轻停产损失,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侥幸心理试图将事故影响“往下压”,不得不说,这是对生命的漠视,对法治的亵渎,也是造成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罪魁祸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然而临汾市乡宁县惠源焦煤有限公司(原卧龙沟煤矿)在事故发生后迟迟不报,企图通过私了逃避责任,拿国家法律当儿戏,把国法规定当成一纸空文。现将调查材料送达至临汾市乡宁县应急管理局望贵局领导高度重视此事。严惩事故责任人杜绝悲剧再次发生。图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