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红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法官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2022年,董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在路口与仝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董某受伤。经认定,事故为仝某全责。事故发生后,仝某积极赔偿董某数万元,但董某伤势严重,仍需后续治疗,二人就后续治疗费用未能达成一致,董某将仝某诉至东方红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通过与双方沟通,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赔偿数额。董某认为,事故造成自己严重伤残,仝某应赔偿一定数额伤残赔偿金。仝某则表示,事故造成董某受伤,自己十分愧疚,但已经支付的赔偿额是自己能承受的极限,实在无力再支付更多赔偿金。充分掌握双方情况后,办案人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积极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人耐心释法明理,从责任的认定讲到赔偿的义务,从事故的危害讲到后续治疗的不易,劝说仝某积极克服困难,勇于承担责任,并努力在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中寻找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约定了赔偿金额,仝某积极筹款并一次性交付给董某,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林区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不断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寻求纠纷解决**方案,努力实现“山林无讼”,为打造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推动林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