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高速交警“无中生有”乱罚款,涉嫌“逐利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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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169 | 回复4 | 2023-7-24 16:2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更是执法人员最基本常识。”

    老生常谈,罚要依法;罚款不应当是目的,只是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种手段,滥用罚款的处罚只能是适得其反,容易造成人民群众的极大不满,同时也损害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形象和执法的权威性!

▼枣庄高速交警佩戴非警察标志疑似协警作出处罚决定书视频截屏

2023年7月24日,王先生驾车在滕州南G3京台高速口时,遇见枣庄高速交警查车,被告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可能到期,收走证件后,交警同志问王先生是想轻点罚,还是想正常罚,正常程序罚200元拖车,轻点罚开三张200元3分的单子,王师傅买完保险后三张处罚决定书已经开出,至于“违法行为”更是无从说起,看到处罚决定书也是哭笑不得,同时也见识到枣庄高速交警随意捏造“违法行为”本领高强,为了能罚到款也真是拼啦!

 ▼枣庄高速交警佩戴非警察标志疑似协警作出处罚决定书(一)

 【处罚决定书时间竟是2023年7月23日】

▼枣庄高速交警佩戴非警察标志疑似协警作出处罚决定书(二)

▼枣庄高速交警佩戴非警察标志疑似协警作出处罚决定书(三)

枣庄高速交警有法不依、有规不遵,“逐利执法”体现的**,“无中生有”的处罚,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尊严,败坏了交警的形象,侵犯了司机的合法权益,请枣庄支队领导俯下身姿倾听民声,加强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枣庄高速交警执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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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 | 2023-7-24 16:29: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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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芙168 | 2023-7-24 23: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过路过,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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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观察 | 2023-7-25 09:16: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支持楼主,支持楼主,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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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共鸣,已转发楼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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