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全国生态日”,切实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8月14日,佳木斯中院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组织干警到公园、社区、广场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现场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解设立生态日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干警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关心的噪声、大气、固体废物污染等相关法律问题,在交流互动中切实增强了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出浓厚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
佳木斯中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司法,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