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执行案件。经过执行法官多方走访调查和耐心释法明理,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案情回顾
赵某某与路某某的婚姻家庭纠纷判决生效后,赵某某一直没有按照判决履行。路某某于是向绥阳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赵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执行费。
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时间向被执行人赵某某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义务,并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没想到一个月后,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得知赵某某与路某某因房产所属权又发生了争执。了解到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一百余公里外的双宁林场,顶着炎炎烈日辗转多地就房产所属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查找房屋档案、明确房屋户籍号,并与土地管理部门沟通协商,了解了该房产的具体情况,执行法官再次耐心向双方释法并用心劝导,积极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对房产所属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至此,经过法官多次居中调和,案件终于执结,昔日矛盾重重的夫妻也终于放下过往,开启新的生活。
家事无小事,家安则国安。一件分家析产纠纷,不仅是一场情、理、法的博弈,更考验着法官的司法智慧。下一步,绥阳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听民意、讲法理、重证据、守规范、护和谐、促稳定”工作理念,用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共情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让案件执结心结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