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统一治超”标准的实施,货车司机身受多头治超的苦楚也看到了希望,运输行业也越来越规范化。然而,统一治超七年之久的今日,作为直辖市的天津却还是抱着旧思想,仍然走在老路上,治超统一标准在天津失效难以落实。
2023年8月5日,司机驾驶六轴半挂货车行驶在天津津南辖区,被津港公路大队民警拦查,带至津南区超限检测点称重,经检测车货总重49.54吨,津港公路大队民警依据车辆行驶证对司机作出超载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200扣1分的处罚决定书。
▼天津交警津港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早在2016年10月14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作出“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放行”的规定。可,天津交警为了冠冕堂皇的罚款借口,却有法不依,有规不遵,依然依据行驶证核载吨位认定超载。当前,运输业的行情已跌入冰点,很多货车已雇不起司机,低迷的行情下装货,哪个司机也想装载正好的吨位。说白了,都是为生活在努力的人,货车司机不敢奢求特殊优待,只愿天津交警能“秉公执法”。
▼被交警带至超限超载检测点过磅
▼车辆原始装车过磅单
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查处违反装载规定违法行为操作规程:核定结果为超载,应当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依法处罚,待违法状态消除后放行车辆。而,天津交警认定货车超载却来个“乾坤大反转”醉翁之意不在酒体现的淋漓尽致,“假治超真制钞”毋庸置疑,此单成交,罚款放行。
期望天津交警加强政策法规培训,真正做到为货车保驾护航,打造一支让人民满意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