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嫩江市法院刘明顺法官审理的两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分别打来电话,要求出具判决书生效证明,以便申请法院执行。刘明顺回复道“别着急,我帮您解决”。
联系到被告李某后,李某提出没钱。刘明顺法官耐心劝说道:“如果原告申请执行,你不但要额外多支付一笔执行费,法院还要将你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你找工作和出行都会造成严重影响。”经过劝说,李某主动给付了执行款。
联系到被告某保险公司后,工作人员说已经报请省公司审批,由于春节的原因省公司审批延迟了一些,但春节后一定会赔付到位,并恳请法官向原告多解释一下。法官将了解到的情况第一时间传达给原告,并告知原告,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拒绝履行,只是赶上春节时间会延迟一些。原告表示理解,同意延缓执行。
刘明顺在办案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切实解决问题为己任,尽**可能减少流程,让当事人少跑腿。一个半月前,他审理的一起抚恤金分割案的原告打来电话,要求出具判决书生效证明,以便申请法院执行。考虑到原、被告均在外地,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腿,立即联系被告,被告同意按照判决分割抚恤金,考虑到银行卡已被冻结,因而又主动联系了本院执行人员,会同被告一同来到了银行,解除冻结后按照判决分给被告17万余元,又将原告应得的12万余元转给了原告。原告未出家门便收到了执行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法官的幸福,源自于一个个纠纷在自己手中得到圆满解决的成就感,源于当事人、社会对自己工作的肯定,这是所有法官不变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