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备产在即,克林镇某村村民赵某向逊克县法院申请执行张某欠付的24000元劳务费,急需用这笔钱购买种子化肥。
赵某申请后的第二天,执行局干警找到张某要求其依据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称春节刚过,尚未外出打工,手里只有6000余元,暂时无力全部偿还,但其亲属尚欠他五万余元,如果这笔钱能够要回来可以偿还给赵某。
随即,执行干警同张某一起到其亲属家了解具体的欠款情况,其亲属向执行干警咨询了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利息计算方式。执行干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一一解答,并告知其如果现在还款,双方还可以进行协商,不经过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从而节省双方时间和精力。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协调下,张某与亲属达成协议,亲属当场给付20000元,年底再给付30000元,至此,张某将拖欠的24000元劳务费全部凑齐,当天下午执行干警就将执行款给付赵某。
坚持能动司法,加强执源治理,将解决矛盾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向“减少纠纷”转化,是逊克法院司法为民的“新答卷”,下一步,逊克县法院将积极探索执源治理的新路径,推进执源治理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好效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