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法院坚持能动司法 以“三争”晋先为总抓手 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 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 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让大量矛盾纠纷 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 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法结与心结双解 耐心释法、高效解纷,当事人:“我的难题解了!” “谢谢法官,这么快就为我们解决了纠纷,可帮我解了这个难题。”近日,当事人方某郑重地将锦旗交到东宁市法院李欣法官和调解员手上,感谢他们在诉前调解中的细致、耐心,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2015年,方某与李某离婚时签订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套住房归方某所有。离婚后,李某一直未按离婚协议约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故方某将李某诉至东宁市法院,要求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立案庭庭长李欣收到案件材料仔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法律事实清楚,有调解的可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与调解员一同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李欣法官多次与李某进行沟通,了解其想法,并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告知其有义务配合方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温情化解物业纠纷,奏响和谐新旋律 近日,穆棱市法院收到了一份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的诉讼材料,考虑到案件情况并不复杂,秉持“纠纷宜解不宜结”的理念,诉讼服务中心将该案交给“楚大姐调解室”先行做诉前调解工作。
“麻要顺丝搓,人要顺理说”。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楚孝菊一方面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工作,另一方面释明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耐心调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纠纷,从法、理、情的角度把法律讲透,将道理说清。
经调解,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业主当场通过微信支付了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随后,调解员楚孝菊又积极与该物业公司沟通,将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一一列举,并提出整改建议,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建设和谐社区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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