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北人民法院鹤立法庭积极探索执前和解工作模式,将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
案情回顾
当事人张某和李某为再婚老人,结婚十余年后因家庭琐事矛盾日渐突出,感情破裂,诉至法庭申请离婚并要求分割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立案后,办案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已至耄耋之年,且患有严重的老年病,需要保持心情平稳,遂多次上门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完成房屋交接及款项交付。
调解书生效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兑现双方诉求及权益,办案法官决定启动执前调解机制,又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做其思想工作,释法答疑,向其耐心解释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需要通过审查、立案、登记、分流、查控、送达等多个流程,将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如拒不执行还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同意对房子和现金提前进行交付。至此,该矛盾纠纷顺利化解于执前阶段。
能动司法是司法为民的要求,诉源治理是司法为民的体现。下一步,林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强执前介入主动性,加大执行和解力度,能动高效执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解在执前,以**质量、**效率、**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