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郑东新区高层写字楼中晟伟业国际B座大厅被物业擅自出租,承租人和物业双双当被告一事,近日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再次开庭。双方虽然没有新的证据提交,根据物业公司对B座大楼所有业主和房产面积房屋面积统计,一楼的面积加起来和规划图纸上比较少300多平,可以认定这就是规划大厅面积,被出租出去。
案情回放 物业公司承租人双双当被告
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的中晟伟业国际B座南大厅,被河南中赛国蓝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赛国蓝)租用后,完全变成了私人领地,装修成私密空间和导引台。大厅出入口两边下沉式绿地也被改造成私人茶吧。
前期施工规划图
被出租后的大厅
本来是这里的主人,现在再经过有人会打招呼“你好,欢迎光临!”这让一直用该大厅出入的业主和工作人员好像是客人,倍感不爽。重要的是,从这里可以直接走向另外两个楼的通道也被锁死,有的通道只能按照中赛国篮的作息时间关闭开启。为维护大楼消防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前不久,中晟伟业国际B座6位业主把承租人中赛国蓝和郑州铭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下简称郑州铭创),起诉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要求恢复原貌。
部分通道被长期锁着大厅
被出租大家怎么看?
“物业公司不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直接把属于业主的大厅和下沉式花园出租出去,300多平租金不少啊,物业装进自己腰包,这明显属于侵占行为。”有业主认为,物业完全忽视业主权益属于典型的恶势力。还有业主认为大厅被出租,通行受限有的通道彻底被锁死,影响通行是小事,重要的一旦发生火灾会带来极大损失。此外,大楼外面整个B座大楼外全是企业的招牌不仅降低了大楼品位,让人总感觉不舒服,业主好像进了人家大楼内。“如果遇到大雨,从这里几步就可以进出地铁,今后要绕行很远,非常不便。”还有业主认为,如果买房时候有这种情况我是不会买这房子的,现在买过了前大厅没了,进出绕行很别扭。
河南省著名律师刘培强认为,第一、根据《民法典》规定,写字楼一楼大厅权属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全体业主对该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第二、无论出租给谁都需要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第三、如果物业强行出,利用物业过程中又随意改变原有物业功能或者改变物业结构,妨碍业主利益的,业主可以通过诉讼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第四、即使业主最后认可或者追认物业公司这种擅自出租行为,出租租金也就是收益也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特别是,高层写字楼大厅作用不仅是来往通道,方便生产生活,同时是消防安全生命通道。规划有商铺,随便隔断用于私密办公场所也属于改变用途。近几年随着大家法律意识提高,类似这样的案件很多,都以业主胜诉告终。该案件最结果咋样,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