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文华,男,1948年生。河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1984年入会,时为中国书法家协会河北分会),唐山市书法家协会会员(1985年首届),唐山市风雅书画院副院长,唐山市古治区老年书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屈原书画院顾问,唐山石城书画院副院长,唐山时雨书画院常务理事,斋号;无为斋。
1979年始习书法,由唐楷、汉隶入门,兼学汉简、萎福及行、草诸体,尤善肃、楷及小楷。1986年毕业于无锡书法艺术学校(二年制函授大专班)。隶书作品及个人传略被《当代书画艺术名人大典》、《世界当代书画篆刻家大辞典》、《中韩书画家大辞典》等数十部国家级典集收入。
1997年为唐山市宏文中学纪念碑题写了碑阳为大字楷书,碑阴为数百字隶书的碑文。2008年2 月和2010年11月分别为古冶区风范园和金山市民广场的数块碑碣题写了《厚德物》、《自强不息》等铭句、 藏言。
2007年6月《唐山广播电视报》(见2007年6月25日第26期D7版)对其书法艺术进行了报道;同年10月《中国书画报》(见2007年10月11日第82期第5版)以“习支华和他的书法艺术”为题报道了其书法艺术成果。其书的主要特点是:基础扎实,师古融今,醇朴劲健,端庄秀丽,刚柔相济,动静协和。
供稿:张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