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平舆县金城大道的森林湖畔营销中心对面,有一个断裂的半截网状下水道井盖,不知是管理单位人员疏忽还是什么原因,没有设置任何醒目的标识,造成29岁的海口籍女士杨某腿部严重受伤,伤口长达二十厘米左右,深四厘米左右,露着一截大腿白骨(由于太过血腥照片不宜公开),据拍摄人员提供的照片来看,剩余的半截井盖就像一把把“利剑”。拍摄时还有一小块肉挂在上边。
据受伤的女士杨某讲述2023年5月5日下午14时左右,她与朋友一起走到这里,因眼睛近视又恰好没带眼镜,下车时不幸一脚踏进下水道口,被该井盖严重致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并在14:30分左右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事故发生后在5月6日杨某直接拨打了当地的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5月7日有几个自称是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到医院了解了一下情况后就没有了后续。因为伤情较重缝合了一百针,后期还需要疤痕修复,县医院技术条件有限,杨某打算向外地权威医院转院治疗,可医院医生却说只能出院急诊没有转院这一说。5月13日又有自称是住建局的人员知道伤者要转院治疗就到医院,但依旧只是说专心养病,其他的事会催促办理。
伤人事件发生后,井盖在最短的事件就进行了更换,可是杨某觉得这“伤人”的下水道井盖早就该换,早换了就不会造成对自己的伤害了,自己没有多少积蓄,所有的治疗费用成了治疗的最大障碍,住建局的只说专心养病其它的事情会催促办理,何时能够办理,又有谁来负责?自己似乎遭遇了一个难找的相关责任人?更感觉有关部门不能只说不管,推诿扯皮,自己该去找谁来维权,谁该为自己的意外负责成了疑问,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维权无门,伤痛加孤独让自己一个外地女人只能掉泪。更让自己感到不解的是自己明明没有康复,需要转到更好的医院去治疗,为啥只能出院不能转院?到底有没有这项规定成了自己心中最大的疑问。自己在河南平舆无依无靠,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广大网友帮自己出出主意,也希望能引起相关领导的关注。
二十大后,各级政府都在转化工作方式,注重政府形象,真心希望河南平舆县相关单位对自己的管理失职负起责任,牢固树立起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在百姓心目中勇于担当的光辉形象,法律不外乎人情多一些温情关爱更能温暖人心。
就此事件本网会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
审核:张晓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