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县修建西北环时候,以每亩年1500元的价格对耕地予以“流转”,其实是以租赁的形式搞建设,涉嫌“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
近日,大名县一些农民反映,自己家的田地被县里租赁用来修建公路,标准是一亩地一年1500元 。回想起当年交公粮的事,他们满腔辛酸:就是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就是他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劳作,为国家纾解了困难,让人民吃饭无忧。而现在这些土地被迫“流转”,而且是以租赁的形式,涉嫌以租代征,他们有些不舍,有些不甘!
据资料,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其结果必然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以租代征”是现在普遍的违法形式,但是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但凡违法就要纠正,所谓“有法必依”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希望此事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把事情拉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