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遵化市建明镇刁家子村无证非法用液化气切割钢渣并销售,液化气罐紧挨作业场所,有安全隐患。
网友爆料:唐山遵化市建明镇刁家子村港陆钢铁北侧有家加工厂在无证经营加工销售切割后的钢渣,在我单位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辆大货车装着钢渣驶离,此加工厂也正在切割钢渣固废,现场停留着两辆铲车和大量液化气罐,存放位置离切割作业场所一米左右,切割的火星都溅到液化气罐体上,且周围无任何消防设施,安全隐患确实存在,现场负责人表示都有手续,却什么手续也提供不出来,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燃气已经成为每个家庭的必需品,然而,近期燃气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情况我单位已通知建明镇综合执法队,乡镇执法队回复:该处系废钢转运处,存在偶遇超大块废钢压块采用切割技术进切割情况。贵单位巡查发现安全距离不够我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对该处下达限期警告整改通知书,若再发生1次则立案处罚。且该处属新近临时堆放废钢处,尚未办理营业执照,我执法队已将该处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办理营业执照,否则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