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亲兄弟对簿公堂 这遗产到底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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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067 | 回复3 | 2024-3-4 18: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绥化中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完毕。绥化中院民一庭以柔性调解,让剑拔弩张的亲兄弟握手言和。
    案情简介
    上诉人曲某青与被上诉人曲某林系兄弟关系。二人父亲曲某有去世前有存款16.5万元、承包田收益9万元及房屋一处。曲某有去世后,曲某林诉至法院,要求法定继承其父曲某有的存款、承包田收益及房屋。曲某青抗辩,其父曲某有生前立有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了曲某青,故曲某青应按遗嘱继承全部财产。一审法院认定本案为法定继承纠纷并对上述遗产进行了分割。曲某青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绥化中院。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吴孟考虑到双方是亲兄弟,倘若继续对簿公堂,势必对双方的亲情造成伤害。如果可以化干戈为玉帛,不仅可以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更能修复难能可贵的亲情。经庭前阅卷,承办法官充分梳理了双方矛盾焦点并积极组织调解,但调解过程一波三折。庭审中,上诉人曲某青态度强硬,一度表示“我父亲有遗嘱,把全部财产都留给了我,对方没有赡养老人,这官司我一定打到底”。
    为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耐心地向双方讲明亲情、讲清法理,并主动邀请参加旁听的双方当事人亲属,共同参与调解。通过情感沟通和心理疏导,兄弟二人“心结”得以解开,共同作出了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曲某青当场履行完毕,兄弟亲情得以弥合。
    近年来,绥化中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水平,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彰显司法的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笑看古今中外世间百态,喜闻东西南北励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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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中 | 2024-3-5 05: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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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观察 | 2024-3-5 14:25: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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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众山小卑 | 2024-3-5 18: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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