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法院:邻屯争地引纠纷 巡回审判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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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068 | 回复1 | 2024-3-8 07: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78年我就在这担任屯长,1981年生产队在这开砖窑,自治一队的砖窑就在这块争议土地上,自治二队在自治学校的这个位置上,自治三队在侯家屯西侧开的砖窑。这块地就应该是自治屯的。”老村民刘某一边回忆一边说。
    “1981年我就在生产队赶马车,那时候生产队还没分地,我就在这块地上赶马耕地,这块地是1984年分给学校的,当时是三个村共同修建的学校,三个村给学校三块地,土地收益为学校购买教具,争议地就是自治三队、现在的侯家屯给学校的。”老村民李某说得振振有词。
    巡回审判
    眼下正值备春耕时节,北安市二井镇自和村两个相邻自然屯因17亩土地归属权产生纠纷,该地块系40年前的争议地块,近日,北安法院党组成员、二井法庭庭长迟晓然带着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走进自和村巡回审判点,老干部、老村书记、老校长、老村民齐聚巡回审判法庭,该争议通过调解方式得以化解。
    争议的该块土地是自和村的机动地,位于自治学校西侧,紧邻该村自治屯和侯家屯。1981年前生产队时期,自治一队、自治二队和自治三队曾在该块土地附近开设砖窑,因教学需要,三个生产大队在此修建学校,由于经费紧张,三个大队将附近的土地分给学校作为教师的蔬菜地,收益用于购买教育教学用具。1984年生产队被取消后,又经历了村屯的合并和分立,现今的自治屯和侯家屯即当时的自治一队和自治三队,两屯就该块土地的权属产生了纠纷,耕地的实际承包者老李几十年前是在学校承包的土地,土地承包款交给学校,后来由于学校撤销,该块土地的所有权又归到自治村(现自治屯),后期的承包款都交给自治村。李老伯今年的土地承包期到期,想要继续承包土地,自治屯和侯家屯哪个屯的村民有优先承包权,引发了两个相邻村屯对该17亩耕地权属争议。
    在自和村村书记闫忠杰的协助下,村里的老干部、老村书记、老校长、老村民齐聚北安市法院二井法庭自和村巡回审判点,迟晓然庭长详细听取了村民代表的意见,由于该地块争议时间较长,参与调解的老干部、老村民大多是六七十岁的老年人,部分语言表达能力相对较弱,村屯合并与分立相对复杂,事实认定困难,双方经过几轮的辩论、电话求证当时的老校长,查清了事实,最终确定该地块归属于自治屯,圆满化解了该矛盾纠纷。

笑看古今中外世间百态,喜闻东西南北励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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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婆婆老 | 2024-3-8 16: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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