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重大医疗事故在鹿邑县城乡广大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该县玄武镇豫东骨科医院在为患者进行股骨头置换手术时,致使患者命丧医院。人们不禁要问: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难道不再是人民医院的宗旨了吗?
(涉事医院)
(医疗事故人员:冯永玉)
10 月 1 日下午,家住该县赵村乡的冯永玉因患有股骨头坏死,经朋友介绍来到玄武豫东骨科医院。踏入医院的那一刻,他的孩子看着略显陈旧的建筑和忙碌却稍显混乱的人群,心中顿时涌起一丝担忧。但想到朋友的推荐,他还是怀揣着希望与信任,家人满心期待着父亲能在这里得到有效的治疗。
医生诊断后表示可以进行股骨头置换手术,并约定 10 月 5 日入院。入院后,拍片检查显示其他正常。然而,在整个住院过程中,医护人员对患者家人极其爱答不理。家人询问父亲病情的问题时,护士很不耐烦地说上几句便匆匆离开,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10 月 10 日中午 10 点 30 分,冯永玉自己走进手术室,手术由周口的赵刚专家主刀,家人为此支付了三千元专家费。手术室外的等待漫长而煎熬,家人满心期盼着手术能够成功。2 点 30 分手术结束,医生告知手术很顺利,家人悬着的心暂时放下。术后至下午五点多一切正常,家人一度以为父亲很快就能康复。
然而,当天下午 5 点 30 分左右,护士换完药后,冯永玉突然满头虚汗,呼吸急促。他的孩子急忙找来医生,医生查看后诊断为低血糖,当时血糖检测为八点多,随后注入高浓度糖水一支。但仅仅三分钟后,冯永玉出现全身冰凉并伴随着大量出汗,家人焦急地询问医生这是怎么回事,医生却轻描淡写地称这是正常行为。仅仅三四分钟后,冯永玉呼吸越来越弱,双眼往上翻。此时医生开始打电话叫人,家人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冯永玉症状加重后,医生进行心脏复苏,抢救一直持续到 8 点 30 分左右。
在抢救期间,没有一个医生向家属说明冯永玉的病情。家人询问时,医生只回答正在抢救,病情严重,却未做进一步沟通。家人们只能在一旁焦急地等待,心中充满了无助和恐惧。随后,医生私自拨打 120,要将冯永玉转院,却不告知家人转去哪里。在家人的追问下,医生才说去最近的医院——柘城人民医院。主治医生夏医生和两名同事将冯永玉送上 120 车后,他们竟然逃走了。家属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没有给出任何合理说法。冯永玉被送到柘城人民医院时已没有呼吸,接诊医生也未进行抢救。家人给夏医生打电话一直打不通,直到晚上 9 点多打通后,告知他病人的情况,他却说要和主任商量一下,之后便再无回信。
发生在冯永玉身上的这个悲剧,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质疑。
一、这家医院对病人的治疗做到救死扶伤了吗?冯永玉从入院到手术,整个流程虽然看似有序,但在细节上却漏洞百出。医生之间的沟通极不及时,对患者的病情变化反应极其迟钝。而且,在出现紧急情况后,没有一个明确的应急方案,导致手忙脚乱,甚至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这家医院在医疗活动中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了吗?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在冯永玉的悲剧中,医生在抢救过程中未与家属及时沟通病情,私自转院且未明确告知转院地点,转院后还逃避责任,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规范。
三、这家医院的资质齐全吗?经查询医院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张文超,及院长马豫东(马玉东)均未查到相关的执业医生信息, 按照规定开办医院的条件:
(一)申请设置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请设置人具有当地户籍;
(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 5 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四)注册资金 5 万元以上;(五)符合开设医院的基本条件。
四、这家医院为冯永玉治疗是专家吗?从病例上看死者的主治医生是于永祥、手术者郑会明,专家在哪里家属全然不知。同时,死者家属支付的专家费,医院竟然没有开具发票,这笔费用有没有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这是不是周口的专家死者家属不知真相,难道这不是医院乱收费的借口吗?
五、这家医院对自己的原因而出现的重大医疗事故负责任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作为死者家属,有权要求医院对此次医疗事故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赔偿。
六、对这家医院出现的重大医疗事故鹿邑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监管了吗?这样的医院出现医疗事故绝非偶然,为避免更多无知的老百姓生命受到威胁,希望监管部门能加强管制,为百姓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上图为死者家属支付的专家费,医院竟然没有开具发票,这笔费用有没有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家属全然不知真相。这难道不是医院乱收费的借口吗?
从病例上看死者的主治医生是于永祥、手术者郑会明,专家在哪里家属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