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章丘一企业被举报涉嫌违法闲置土地后出租,章丘区自然资源局:正在查处中

[复制链接]
查看4443 | 回复1 | 2025-1-13 15:3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9日,山东济南市民高玉霞向指尖新闻投诉,称她担任法人的山东天阳气体有限公司(下称天阳公司)租用的土地存在重大问题,出租方章丘赛凌机械有限公司(下简称“赛凌公司”)涉嫌在多年前违法闲置土地后出租,使她的公司面临非常重大的经营风险。

1月10日,指尖新闻记者从章丘区自然资源局了解到,该局正在对天阳公司的举报展开调查。

 

土地出租方涉嫌非法闲置土地

据高玉霞介绍,2010年9月18日,天阳公司与赛凌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了赛凌公司在章丘区潘王路10号的15.66亩土地,租赁期限为15年。合同签订后,天阳公司开始兴建厂房,并办理了一系列的相关经营审批手续。

△天阳公司的现状(当事人供图)

但在最近几年涉天阳公司的多起司法诉讼中,公司发现租用的土地存在重大问题,这也给公司的继续经营带来了重大风险。

赛凌公司项目备案总投资额为4409万元(当事人供图)

相关证据显示,赛凌公司在2006年9月26日取得发改委立项,登记备案的总投资额为4409万元,面积共计约39亩。2006年12月30日,赛凌公司与原章丘市国土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项目)在2007年3月1日前动工建设,2008年6月10日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但赛凌公司取得土地证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投资建设。根据2009年的卫星图片显示,在2009年时,赛凌公司只建了部分彩钢房,投资总额最多几十万元。高玉霞称,赛凌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十六条明确约定: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她认为,赛凌公司把土地出租给天阳公司前,已经涉嫌非法闲置土地。

 

 

△2009年卫星图片显示的土地现状(当事人供图)

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已对举报展开调查

高玉霞称,2012年8月13日,赛凌公司更名为济南佳怡赛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佳怡赛凌公司)。随后,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也变更为佳怡赛凌公司。此后,佳怡赛凌公司又经过了多次股权变更。她认为这是佳怡赛凌公司涉嫌利用股权变更,变相出售了土地使用权。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得转让的。高玉霞认为,这种涉嫌违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天阳公司的继续经营带来了重大风险。因此,天阳公司在2024年11月向章丘区自然资源局进行了举报。

1月10日上午,指尖新闻记者与章丘区自然资源局的王德元局长联系后,王局长安排局土地利用科的张远见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张科长表示,针对天阳公司的举报,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已经于2024年12月16日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要求赛凌公司在30日内就宗地内是否闲置等问题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辅证材料。目前,赛凌公司还未提供相关说明和材料。在规定期限内,章丘区自然资源局拿到相关材料后会展开调查,然后把调查结果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后,会做出最终的处理决定。

 

△章丘自然资源局做出的书面回复(当事人供图)

专家称未动工闲置土地国家有权收回

1月10日,指尖新闻记者与佳怡赛凌公司的负责人张树华也取得了联系。张树华称,他是2018年接手公司股权的,当时他不清楚公司土地有过被闲置多年的情况。针对天阳公司的投诉,张树华称公司已经咨询过律师,天阳公司举报的事件已经过了追诉期,而且目前地块上的投资总额已经达到了要求。对于自然资源局要求他们提供的材料,他们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北京建筑大学土地管理学专家丁锐教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对于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属于闲置土地,也应遵照相关法律执行。

指尖新闻高级记者 刘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失室创 | 2025-1-14 14: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支持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