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晓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就其组织起草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手册(2023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2020年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定中相关内容覆盖不全且不适应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的实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以及相关文件的印发,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水平逐步提高,成效显著。但在一些地区依然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效能不高等问题。
2022年5月,为彻底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检查问题吃不准、执法依据用不对的问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开始组织编制《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手册》,几经研讨、征集意见、数次修改之后,最终形成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手册(2023版,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分为重大事故隐患、综合安全管理部分、地下矿山部分、露天矿山部分及尾矿库部分等5个分册,共编制形成检查类别43类,检查单元102个,检查项目916项,违法违规行为2584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部分涵盖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等检查事项类别3类,检查单元3个,检查项目77项,违法违规行为116项。综合安全管理部分涵盖“三同时”管理等检查类别14类,检查单元14个,检查项目160项,违法违规行为261项。地下矿山部分包括矿井建设等检查类别9类,检查单元45个,检查项目397项,违法违规行为1536项。露天矿山部分涵盖开采系统等检查类别7类,检查单元21个,检查项目147项,违法违规行为407项。尾矿库部分包括库区及周边环境等检查类别10类,检查单元19个,检查项目135项,违法违规行为264项。
来源: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