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与某政府下属机关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双鸭山市岭东区法院依法审理并于2023年1月作出民事调解书,该机关单位应给付拖欠工程款500余万元。后因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于今年年初申请强制执行。
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岭东区法院把执源治理作为“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抓手,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强制执行前。收到执行申请后,双鸭山市岭东区法院积极应对、主动作为,通过双方当事人沟通,均同意进行执前调解。2024年1月5日上午10时,双方当事人来到我院,经执行干警居中调解,梳理双方矛盾堵点,耐心进行释法析理,最终,欠款方承诺将于3个工作日内先行给付150万元工程款;剩余款项双方于今年6月30日前协商确定具体给付时间。申请人同意暂缓申请强制执行。至此,法院将纠纷化解于执前。
中流击水,善执者行。双鸭山市岭东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扎实推进执行机制创新,实现执行案件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为当事人提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综合治理,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