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法院:调一案 治一片 惠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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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799 | 回复0 | 2024-3-6 08: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助力和谐乡村振兴,巴彦县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发挥“统一处理、调审结合、重点调解”办案特色,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
    近日,巴彦县法院立案庭、城郊法庭联合松花江乡某村村民委员会成功在诉前调解了涉10余户村民的供用水合同纠纷,在保障供水公司依法收费的同时,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水是民生之本,依法缴纳水费亦是每一位用户应该遵守的准则。然而部分村民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缴后仍拒不缴纳水费,无奈之下,供水公司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以保障地方供水用水秩序。在接待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后,法官认真研究了供水公司的诉讼请求,发现村民的欠缴金额最多为1000余元,最少为100余元,考虑到欠缴水费人数较多,法官没有急于立案,而是及时联系村党支部书记等村干部一同前往村民家里了解情况。
    在与村民交谈中,法官了解到他们并非恶意不交水费,有的打工常年不在家用水量极少,有的用于家庭养殖水不够用,有的对给水时间不满,有的称家里供水位置不便等。在核对村民用水量,明确水费收费标准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供水公司对有特殊情况的村民减免了部分水费,为其中一户免费改装了用水装置,并就给水时间等与村民达成一致意见。村民们纷纷表示“这事办的挺好”“这费交的放心”,并当场给付了拖欠的水费,十余起供用水合同纠纷在庭前全部化解。
    为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法官利用此次上门调解的机会,向村民们发放了“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及“龙法和”云法庭“码”上就办宣传单,现场普法,推动村民学法懂法用法,进一步维护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
    巴彦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贴近群众大优势、努力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田间地头、百姓家中落地,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笑看古今中外世间百态,喜闻东西南北励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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