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肥乡区一建筑工地无防治扬尘措施,谁在渎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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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179 | 回复0 | 2023-6-9 09:02: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北邯郸:肥乡区一建筑工地无防治扬尘措施,谁在渎职不作为?

日前,群众向媒体反映: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一建筑工地,违规进行土方作业,没有采取任何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监管缺失,给空气质量和环境造成影响。2023年6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在309国道北侧,看到塔吊耸立,工地在建设中,大门标有“肥乡区看守所拘留所迁建项目”字样。但没有看到项目公示等情况,整个项目建在耕地上,坐北朝南,三面都是庄稼地。远远的看到彩钢板围起来的工地上黄土堆积如山,没有遮盖,院里在施工,没有雾炮车,没有喷淋,也没有洒水。气周边村民说:“这个工地一直是这样施工,赶上大风天气,扬尘弥漫,我们在地里干活眼睛都睁不开,人家建的是拘留所,谁敢管啊”。难道真的像村民说的扬尘污染没人管吗?上午九点五十分左右,我们拨通了肥乡区住建局0310---8555300公开电话,将现场了解情况通报给住建局工作人员,对方回答说:“我们这是办公室,建筑工地扬尘不归我们管,你打其他电话吧”。我们说:上传下达是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您给通知一下,清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置一下吧。还没等我们说完,对方就把电话挂掉了。我们再次拨打住建局0310--8555300这个电话,对方盛气凌人的训斥道:“你反映问题就给我好好说话”。我们说:我们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把情况反映给你们,怎么就不好好说话了?对方再次挂断了电话。真是好大的官威,媒体反映问题尚且如此难,难怪老百姓说:都是官官相护,要不就是有后台、保护伞,反映了也没人管。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既: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封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还应当采取洒水、喷淋、喷雾等防尘措施,及时清理废弃物;在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未履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扬尘排放物不达标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整治。从源头治理,抓好扬尘污染是搞好空气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建设工地监管严重缺失,扬尘长期污染没人管,作为建设主管部门的住建局面对媒体反映问题,大耍官威,置之不理,不作为,希望纪检监察部门严查,以正视听,切实维护政府部门的光辉形象,真正为人民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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