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涉县清漳市场东通往“东山风景区”的十字路口,在道路南侧便道上常年停放着几辆“僵尸车”,把通往风景区的这条道路搞得凌乱不堪杂乱无章。
在通往景区的这条路上两侧便道和桥上便道都有大货车长期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依规显然这里长期停车违法,交通管理比较滞后,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希望属地交警认真履职,还道路本来的面目,把人行道留给行人来走,毕竟便道和桥上也不是停车场。
就此事交警队回复归综合执法局管,但综合执法局回应不归他们管辖 ,请问涉县交警大队你们夜间在该路段查酒驾罚款时归你们管,这里几辆”僵尸车”就不归你们管了?
国家赋予你们的权力和使命不能拿来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懒政和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