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投诉称:位于肥乡区前翟固村西南院内污水塘被工业垃圾填充,严重影响地下水资源。
工业垃圾正在填充污水塘
定位显示肥乡区G515乡道河北君义涂料有限公司东80米处路南侧有一处利用简易栅栏门关闭的院内存放着大量工业废物,正一步一步的填埋南侧的污水坑,院内还有裸露的石粉等建筑材料,西南方向就是正在建设当中的污水处理厂工地,工地有大量裸露的黄土和建筑材料未覆盖,有部分裸露的土壤利用防尘网覆盖,运输车辆经过碾压松动尘土飞扬,污水处理厂建设工地未看到有喷淋降尘等环保设备,直接让风吹车杨,粉尘直接飘向空中,给附近群众造成严重空气污染。
污水处理厂西侧就是肥乡玫瑰月季花种植基地,紧邻309国道。
西南不远处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地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地
经过了解,工业垃圾填埋污水坑和污水处理厂归属肥乡镇管辖范围内。
经过拨打镇值班电话回复,工业垃圾村里派人正在清理,污水处理厂裸露黄土和建筑材料归属肥乡区城管局管辖等推诿责任。
国家对工业垃圾处理有一系列严格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分类管理:
- 工业垃圾需要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类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弃物,而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对于不同类型的工业垃圾,其处理方式和管理要求不同。
2. 申报登记: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按年度向相关部门申报登记。对于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3. 贮存要求:
-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照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分类安全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且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 转移规定:
- 转移工业垃圾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工业垃圾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工业垃圾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5. 处理处置要求:
-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6. 责任与处罚:
- 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工业垃圾处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以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