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有一段生动的故事、一次难忘的经历、一份辛勤的付出,这既是对坚定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也是对践行公正司法的充分肯定。
近日,牡丹江中院以“指导+联动”的形式,成功助力执结一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赢得当事人高度赞誉。申请执行人对牡丹江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送来了写着“人民法院为人民,执行得力暖人心”的锦旗。
原告某印刷厂与被告冯某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将营业执照和公章交付给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释法析理后,被执行人仍旧拒绝将营业执照和公章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执行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搜查措施。搜查中,执行干警搜查到财务章两枚、发票专用章、厂公章各一枚,但未搜查到判决书确认的营业执照。为不影响申请执行人工厂正常运营,法院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补发了营业执照,并将执行回的所有印章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但申请执行人偶然发现被执行人手中还持有一套公章,于是,将该情况告知执行法院。执行法院认为该案已按生效判决确认的义务执行完毕,此类情况在以往的执行案件中未曾遇到,属执行程序中的新问题,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院及时将此问题向牡丹江中院请示,中院执行局组织业务骨干对该问题研判、分析,并向当事人和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经了解,发现被执行人手中留存的是旧版公章,印刷厂更换公章后,被执行人未上交旧版公章,因此才出现两套公章的情况。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冯某某,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敦促其将公章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考虑到其手中公章系旧版公章,为快速解决问题,中院指导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处的公章登报公告作废,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红绸金字,表达的是群众的满意和谢意,也是鞭策和激励。下一步,牡丹江中院执行局将持续践行“如我在执”司法理念,实现监督指导和矛盾化解同频共振,用实干和担当打通公平正义的**一公里,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